各分中心、各科室:
现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25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正式实施之年,更是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为扎实有效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及市委九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部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依规管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加大资金风险防控管理,防止住房公积金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为建设“五个吴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全力提高责任意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中心班子成员、各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科(室)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同奖惩。各分中心和各科室要根据职能划分,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形成抓工作必须抓勤政、抓业务必须抓廉政、抓管理必须抓纪律、抓队伍必须抓作风的良好格局。同时,坚持开展“一把手”“双发现双记录双报告双整改双公开”活动,促进责任落实到位,抓好各项工作。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进行分解,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制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分解工作任务,量化考核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为主线,以行业管理为中心,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分管领导结合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各分中心、各科室半年、全年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
3、紧盯“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认真落实市委“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1+8”制度体系,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再明确、再细化、再拓展。定期向市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强化责任追究。同时,全力支持第四纪工委开展工作。
(二)坚持依规治党,挺纪在前,促使规矩笼子扎得更紧。
4、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遵循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加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时时对照党纪党规,反省自己、纠正问题,切实严守党的“六大纪律”。
5、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专门印制学习资料,确保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注重以两项法规为主要依据,对违纪行为不放任、不迁就、不姑息,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市纪委要求完善和规范“四位一体”约谈制度,建立“廉政约谈清单”,统一印制《勤政廉政提醒约谈记录本》,确保廉政约谈规范有序运行。
6、用纪律保障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吴忠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国家工作人员不尽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加大对不作为、懒政怠政、贻误工作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深化“四风”整治,持之以恒,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7、坚决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地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和巩固“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继续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整改脱离群众、作风漂浮等问题。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等管理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刚性纪律约束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严厉惩戒问责力度,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8、弘扬文明新风。健全教育引导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发挥德治礼序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家规乡风、乡规民约、公序良俗中的精华,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积极开展道德讲堂,着力在全中心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文化氛围,培养弘扬正气、激浊扬清的大气候、大环境。
9、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注重以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一把手”上廉政堂课,充分利用吴忠市警示教育中心开展廉政教育,加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违纪案例和岗位廉政教育力度,突出教育针对性和多样性,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分批分期开展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立足实际、突出品牌、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夯实基础、注重效果,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10、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廉洁自律的八条规范,全面落实公车改革,公务接待按标准执行,陪同按规定执行,报销凭证齐全等专项工作。严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违规消费;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行为问题。
11、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全市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具体要求,制订工作方案,深化民主评议,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参与“电视问政”、“政务微博”,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热线”。拓宽群众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全面加强“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基层与民争利、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全面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依法运行
12、落实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核心,划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机制,实行分中心内部授权管理,严格执行贷款和支取审核审批制度,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根据制定的《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录》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落实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管理监督规定,坚持“三重一大” 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监督,加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
13、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联合监管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的专项督查、检查,从严查处和纠正挤占、截留、欠缴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风险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严防骗贷骗支问题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中心、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市中心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安排,根据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监督检查。各分中心、各科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分解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廉洁自律落实情况等,每半年、年终向市中心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市中心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按照责任书的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内容,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之一。
3、抓好工作落实。各分中心、各科室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制度,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切实解决本部门作风方面存在慵懒散软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工作氛围和服务环境,切实管细、管严、管好住房公积金,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