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职责
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监管指导各分中心内部核算;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和贷款回收,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和督办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会务、保密、档案、信访、人事、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归集管理科
监督检查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并依法促缴;受理暂停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业务。
(三)住房信贷科
执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计划,受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负责贷款的审核、审批、发放、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贷款管理台帐,监督依法按时回收贷款本息,追索清理逾期贷款;指导分中心住房信贷业务。
(四)资金核算科
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偿还等日常业务;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做好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公积金业务软件升级及硬件系统技术维护和技术保障;指导分中心资金核算业务。
(五)监察审计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用以及经费资金使用等情况内部监察审计;受理投诉举报;负责配合财政、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审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青铜峡、盐池、同心、红寺堡4个分中心。
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拟定当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办理当地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提取、转移、变更、对账、偿还等日常业务,并编制有关报表;
(四)受理当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并提出意见,按规定办理委托贷款手续;
(五)负责按时回收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追索清理逾期贷款;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