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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吴忠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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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中心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深化“强龙工程”为抓手,以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中心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主动适应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从严治党和改进作风新常态,认真抓好中心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升中心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吴忠贡献力量。

一、切实加强中心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1、认真抓好理论武装。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梦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常态上来,使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2、切实强化党性教育。认真抓好“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党章》的学习,系统开展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切实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等落到实处。采取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情景式、体验式党性锻炼活动,引导中心党员干部强化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始终心存敬畏戒惧,把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活化载体突出实效。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员干部为主体,充分利用中心学习日、1+x课堂、市五大教育基地、中心学习阵地以及其他学习资源等平台,开展领导讲党课、专家讲理论、科长讲业务、先进讲事迹、党员讲体会等“五讲”活动,不断拓宽形式,活化载体,突出实效,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丰富理论知识,提高综合素质。切实提升中心党员干部知全局、懂业务、会学习、善思考、重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中心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

4、持续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双向述职”制度。及时适应党建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断推进中心支部民主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增强中心“一把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一把手”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建,两手抓、两手硬,以党建促业务。

5、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中心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形成具特色、有典型、有规律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中心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

6、深化中心党建优质服务品牌创建。以现有品牌为依托,认真做好品牌的规范、巩固和提升工作。进一步扩大中心党建优质服务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7、提升党员队伍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党章》相关规定,畅通“出口”,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认真开展“三送五谈五访”活动,重点加大老党员、困难党员的帮扶关怀力度。继续深化“党员主体工作法”,围绕“听说读写练”五项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激发中心党支部工作活力。

8、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党性锻炼为目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工作和党内政治生活。

三、不断加强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各级纪委会议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大《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内容的学习,创新学习方式,突出学习实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划清纪律“红线”、提升道德“底线”。进一步推行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健全完善“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党务公开、“三谈两述一报告”等各项制度,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

10、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经常性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对整改到位的,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一步研究对策,强化措施,不留死角,不遗余力地抓好整改,直到群众满意;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11、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在继续深化“三优两创一提升”、“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的基础上,切实抓好作风建设,认真总结提炼中心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新常态下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切实把作风建设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实促进中心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效能。

四、积极营造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1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参与吴忠市“道德模范”、“吴忠好人”等评选推荐活动,积极开展“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标兵”等细胞创建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形成修身律已、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在重大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升国旗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党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

13、构建党群共建工作格局。党支部要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和职能职责,加强对中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整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资源,不断拓宽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在群团组织推优、深化党群志愿服务、“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方面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构建党群共建服务发展的工作格局。

14、广泛开展中心文体活动。结合中心实际,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活跃中心干部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积极参加市直机关 “机关文化周”活动,让干部职工在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升华思想境界、陶冶精神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崇尚健康生活,培养高尚情趣,培育平和心态,提升生活品味,积极投身和谐富裕新吴忠建设。

15、深入推进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市委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目标,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中心党建工作范畴,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实现中心党建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度融合与共同发展。按照《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模范单位测评体系》标准,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坚持“三个离不开”,扎实推进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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