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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定

信息来源:吴忠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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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吴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公积金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一)购买期房提取

提取条件:购房合同签订并在当地房管部门正式备案之日起3年内有效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提取材料:

1、期房

(1)提取人身份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

(3)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4)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现房

(1)提取人身份证;

(2)购房合同;

(3)《不动产权证书》;

(4)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

(5)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条件:买卖契约成立之日起3年内有效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提取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

(3)买卖契约;

(4)契税完税凭证;

(5)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

二、偿还购房贷款提取

(一)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市)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办理按月对冲还贷款和冲还贷款本息业务。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贷款本息之和。

1、公积金按月提取对冲还贷业务

提取条件: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六个月还款额,方可签订按月冲还贷款协议,该协议需由本人签订,不能由他人代签,主贷人签订后,共贷人才能签署。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提前偿还贷款本息业务

职工及配偶在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可从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冲还贷款本息,一次性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未结清贷款余额。

提取条件:公积金贷款后,还款一个月以上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二)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异地)提取

提取条件:异地公积金贷款后,还款一个月以上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未还清的住房借(贷)款合同;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明细、余额,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4)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的本息余额。

(三)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

提取条件:商业银行贷款后,还款一个月以上可办理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业务。

提取范围:本人、配偶。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未还清的住房借(贷)款合同;

(3)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借据);

(4)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明细、余额,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5)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借款人征信报告:

(6)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的本息余额。

三、退休提取  

提示:缴存单位会计人员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因特殊原因情况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四、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提示:缴存单位会计人员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且封存时间满半年后提取。  

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五、死亡提取  

提示:缴存单位会计人员将职工账户变更为封存状态。  

提取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2)提供死亡职工身份证和注销的户口簿;  

(3)办理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4)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或遗赠公证书;  

(5) 办理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同户户籍证明);  

(6)发生争议的须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7)死亡职工单位开具的正式介绍信。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六、租赁住房提取  

(一)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的。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供经房管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3)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提取额度按每月不超过9元\平米、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米核定,按实际租房面积计算。每年可提取一次。  

(二)租住公共租赁房提取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3)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若提取配偶的,需提供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提取额度: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办理流程:  

1、职工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吴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提取手续办理完结后,中心通过住建部资金结算平台将资金划转至职工本人社保卡或工资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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