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根据住建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应势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由70%提高到80%,购买二手房贷款比例由60%提高到70%,贷款最长年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开展租房、房屋装修和物业费提取,放宽父母和子女相互使用条件等各类优惠政策的叠加实施,切实用足用好用活了住房公积金。
截止2016年2月底,全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达到1378个,实缴存职工60502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38019.52万元,归集余额为267926.94万元;累计为37548户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贷款392566.79万元,贷款余额142902.47万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72965.32万元,各项业务指标持续向好,实现了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