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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执行住房公积金新存款利率缴存职工受益

信息来源:吴忠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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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此次上调公积金存款利率,由原利率0.35%调整为现行利率1.50%。以每月缴存公积金1000元,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万元的缴存职工为例:若按利率调整前存款利率计算,职工一年内不提取公积金,可获得公积金存款利息1120多元;如按利率调整后存款利率计算,可获得公积金存款利息1590多元。可见因存款利率上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上,一年就可多获得利息470多元。

通过存款利率的上调,给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带来“红利”,加快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积累,将为今后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待职工退休后,也将是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势必会吸引更多的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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