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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吴忠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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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函〔2019〕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严格落实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文件《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发〔2015〕72号)要求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统一核算,监管指导各分中心内部核算。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和贷款回收,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一级预算部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下辖有4个分中心(青铜峡分中心、盐池分中心、同心分中心、红寺堡分中心)、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资金核算科、监察审计科),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单独列报预决算,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人员编制: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2人,在职在编人员52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49名,现有在编在职人数51人(财政补助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49人)2018年8月退休1人;另有非在编人员12人,其中政府安置复转人员2人、经人事部门备案聘用人员4人、其他人员(“4050”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志愿者、大学生实习生等)6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收入总计10,521,945.55元。与2017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182076.59元,下降17.18%。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支出。  

2018支出总计10,883,069.85元。与2017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602,880.02元,下降19.30%。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21,141.56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182,200.58元,下降17.18%。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83,069.85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602,880.02元,下降19.30%。  

(三)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521945.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1,141.56元,占99.99%;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803.99元,占0.01%。  

(四)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83,069.85元,其中:基本支出672,463.03元,占6.18%;项目支出10,210,606.82元,占93.82%;经营支出0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0,883,069.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02,880.02元,下降19.30%。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83,069.8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538.40元,占0.3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15.36元,占0.22%;公务员医疗支出9,384.60元,占0.09%;住房公积金支出22,524.00,占0.21%;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10,210,606.82元,占93.8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21,475.76元,支出决算为10,883,069.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4%。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安排稍有不足;二是按照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双贯标的要求增加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支出361,594.09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2,463.03元,其中:人员经费392,966.09元,公用经费249,496.9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92,966.09元,较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30,334.20元,降低7.1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略有宽余;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77,416.95元,增长24.53%。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9,496.94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151,321.47元,增长54.13%;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237,496.94元,增长79.1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元,较2017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未安排。  

4.其他资本性支出483,140.00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366,860.00元,降低43.16%,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501,177.00元,降低50.92%。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943.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3%。与上年相比,减少26557.24元,下降16.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943.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5%;比上年减少24,200.84元,下降15.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6,943.16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护、路桥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比上年减少2,356.00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4,600,000.00元,支出决算3,871,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6%。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0.00元,支出决算1,671,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0,000.00元,支出决算2,2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7%。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385.55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871,5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92%。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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