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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

信息来源:吴忠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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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中心、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城市化率发展,竭力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自主缴存公积金相关准入条件调整如下: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有辖区内城镇户口调整为:具有宁夏区内户籍,不分城镇户口和非城镇户口。此项调整从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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